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(解放路南、静海路西地块)供配电设计
招标公告(资格后审)
1.招标条件
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(解放路南、静海路西地块)供配电设计 已经批准建设,建设单位为 ******有限公司 ,工程所需资金为 企业自筹 ,且已落实,拟通过招标(资格后审)方式确定设计单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2.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
2.1工程建设地点:******小学;
2.2工程规模:
总建筑面积为255890.83m2,其中地上总建筑166011.72.58m2(含住宅面积为96655.5m2,商业总建筑面积为38481.37m2,公共服务设施1298.78m2,市政公用设施2226.20m2,酒店7557.23m2,办公14410.57m2)。地下总建筑面积为89879.11m2(地下商业7997.27m2,普通地下室81881.84m2)。
2.3招标范围和内容:
2.3.1招标范围: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(解放路南、静海路西地块)供电设计。
2.3.2服务内容:包含但不限于南通市海门区E4地块城市更新项目(解放路南、静海路西地块)红线内的配电工程、变电所工程、低压电缆工程设计及配合施工技术交底、直至正式送电前的配合服务。完成本项目红线内所有供电工程的方案设计、施工图深化设计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批,出具设计蓝图。在提交施工图时同步提交供电部门的审核意见等资料,并负责编制符合南通市及海门区规定的概算、配合项目验收工作、出具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。
(1)工程类别: 设计服务 ;
(2)招标类型: 公开招标 ;
2.4招标控制价:77万元 ;
2.5设计周期:45日历天;
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电方案答复,自供电方案答复完成之日后3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并审图通过。
2.6质量要求: 满足现行国家、省、市相关电力设计规范要求。
3.投标单位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:
3.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设计(送电工程、变电工程)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。
3.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。
3.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,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。
3.4其他资格要求 / ;
3.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。
2.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。
3.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,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。
4.企业的资质类别、等级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、数量满足招标公告要求。
5.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。
4.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:
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(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)、图纸、招标文件的澄清、修改、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,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,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,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,否则,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。
招标资料费:本项目资料费200元,系统自动收取,售后不退。海衡公司招投标会员免收本次项目资料费。
5.质疑
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,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,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、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。
6.评标办法
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: 综合评估法 ,详见招标文件。
7.投标保证金的提交
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: 15000元整,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。
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HHHT240161(GK0393),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(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),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,将被视为无效投标。
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,并保证在 2024年 11月26 日 14 时00分前到达。
账户信息: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银行城南支行
账号: ************148038
8.投标文件的递交
(1)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)为2024年 11 月 26 日 14时00分,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,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。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、评标的,则开标日期改期,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。
(2)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(章),并加盖本公司公章。
(3)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、单据要求: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、单据等证明材料的,应为原件扫描件,无法提供扫描的,应在证件、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。
(4)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: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,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。
(5)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。
9.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(******/)上发布。
10.交易服务费及支付
本项目交易服务费:本项目交易服务费 3000 元,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。
交易服务费交至:
******有限公司
******银行城南支行
账号:************122840
11.代理机构:本工程由******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。
12.对在“电子交易平台”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。软件公司联系人:陈工******269
13.联系方式:
招标人 | ******有限公司 | 招标代理机构 | ******有限公司 |
地 址 | 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1398号 | 地 址 | 海门区丝绸路919号 |
联系人 | 许先生 | 联 系 人 | 朱先生 |
电 话 | 0513-****** | 电 话 | ****** |